2019-07-20
方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号”同意,证券简称为“方邦股份”,证券代码为“68802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年7月22日。
(三)股票简称:方邦股份;扩位简称:方邦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02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8,253,15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1,746,847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保荐机构的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800,000股。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跟投主体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