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常熟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222,272,7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行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存量股的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4.28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9月2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222,727,969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交通银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交通银行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交通银行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锁定期满后,交通银行在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实施减持。
(3)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交通银行无减持计划。
(4)若交通银行未履行上述承诺,交通银行所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按照财政部[2010]97号文要求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建明、徐惠春、邹振荣、张义良、钱月宝、陈瑜、黄勇斌、施健、薛文、彭晓东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建明、徐惠春、邹振荣、黄勇斌、施健、薛文、彭晓东分别承诺: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已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近亲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3)持股超过5万股的员工股东
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784人,已有767人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所持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
股份转让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出售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五年内,本人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另有17人因去世、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尚未签署该等承诺函。该等股东持股3,041,843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15%。
3、合计持股达51%的股东承诺
合计持有发行人51.22%股份的68名股东签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承诺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61名股东,其中60名股东签署承诺:自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上述股份。
仅有1名股东无法取得联系未签订该承诺,该等股东持股155,796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008%。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