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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6-08-31
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简称为“陇神戎发”,申购代码为“30053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华龙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45%;网上发行数量为85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55%。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8月29日(T-3日)完成。陇神戎发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期间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67,80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2,723.51倍。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6年8月29日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9月1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有效入围数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1日(T日)09:15-11:30,13:00-15:00。
②在2016年8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其2016年8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2016年9月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在2016年9月5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则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于2016年9月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6年9月5日(T+2日)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16年8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8月24日
周三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5日 8月25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向华龙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12:00前)
T-4日 8月26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8月29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T-2日 8月30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
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8月31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9月1日
周四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9月2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9月5日
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T+3日 9月6日
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
T+4日 9月7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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