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振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1、振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9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振华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6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6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长江保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5,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8月29日(T-3日)完成。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6.13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46.37倍。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7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524.3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0,190.64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9月1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1日(T日)09:30-15:00.。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表”中标注为“有效”。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必须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1日(T日)09:30-11:30、13:00-15:00。2016年9月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8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8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年9月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6年9月5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9月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3,300万股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8月24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6年8月24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T-5日 2016年8月25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长江保荐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中午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中午12:00前)
T-4日 2016年8月26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9:30-15:00)
T-3日 2016年8月29日
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9:30-15:00)
T-2日 2016年8月30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
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6年8月31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9月1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6年9月2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6年9月5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6年9月6日
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6年9月7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上交所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4)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将连续三周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5)若中止发行情况发生时主承销商会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