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振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5,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6.13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9月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发行人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愈胜、毛志国、阮国斌、柯尊友、杨帆、石大学、陈春莲、陈前炎、段祥云: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发行人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东湖北九派、兄弟投资、天堂硅谷和盛世投资及其他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