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5
网达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52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9月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2,08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宏业,股东冯达承诺:(1)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振邦、刘天山、沈宇智、孙琳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3、公司其他股东海滨、陈峰、网鸣投资、崔晓路、郑颖勤、网诺投资、网恒投资、网智投资、睿财投资、华茂产业、达泰创业、江晖、曹敏、中孵创业、沈浩、徐永平、英泓瑞方承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