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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5-05-05
海利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海利生物”,股票代码为“603718”。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为“603718”,网上申购代码为“73271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4,2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1元/股。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5月6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7、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5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5月8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9、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1)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择机启动发行。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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