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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5-05-06
普莱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5.52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5月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年5月6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总经理孙进忠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36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许科、孙进忠、宋永军、王祝义、胡伟、张珍、马随营、周莉鹏、白朝勇、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裴莲凤及其关联方张志伟、裴守文、焦黎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其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及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孙进忠、宋永军、王祝义、胡伟、周莉鹏、白朝勇、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裴莲凤同时承诺: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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