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
蓝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蓝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736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新股的股票数量为6,736万股。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673.6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6,062.40万股,发行价格为22.9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9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蓝思科技”,股票代码“300433”;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6,736万股股份将于2015年3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9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3月18日
3、股票简称:蓝思科技
4、股票代码:30043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336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736万股,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673.6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6,062.4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7、8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司发行的新股6,736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