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
埃斯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6.8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3月1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年3月11日
公司控股股东派雷斯特和公司股东埃斯顿控股、埃斯顿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持有派雷斯特、埃斯顿控股、埃斯顿投资股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波,以及持有埃斯顿投资股权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韩邦海、余继军、吴蔚、徐秋云、潘文兵、周爱林、卢小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在前述36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其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持有派雷斯特股权的刘芳、吴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