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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0-04-20
新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8号文核准,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snibe.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并同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20年4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4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报价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将按照申报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数量相同,则按申报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4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弃购股份导致的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1,200,000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T日(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4月28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发行人联系电话:0755-8654006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755-82726109、0755-82491018、0755-824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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