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新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0-04-20
新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1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4月2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红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翁先定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饶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饶微的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徐定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刘鹏、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张小红、胡大光、刘海燕、李婷华、张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此外,丁晨柳、张小红、胡大光、刘海燕、李婷华、张蕾承诺,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日之前从发行人处离职的,则上述(1)、(2)承诺将不再适用,其将遵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的承诺。
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宋洪涛、职工监事蒋莉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其在发行人股票上市日之前从发行人处离职的,则上述(1)、(2)承诺将不再适用,其将遵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的承诺。
6、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股东李岚、尹力等合计99人(包括8名已离职员工,不包括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蒋莉莉、饶微的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徐定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日之前离职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将遵守上述承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王伟、李宏伟、吴锦泉、李修森、易继坤、黄士杰、胡欣、钟彩青已离职。发行人离职员工文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将遵守上述承诺。
7、海南恒立亚、赣州壹盛、众怡嘉康、边昊等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合计37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4月20日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