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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04-23
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3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719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金博股份”,扩位简称为“金博碳素股份”,股票代码为68859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598。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其中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即1,000,000股。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300,000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700,000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4月27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同时填写并提交资产证明及相关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特别注意: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在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在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在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4月21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4月21日,T-8日)(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网下IPO申购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2020年4月21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8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4月30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8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60.15%。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8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在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在海通证券电子发行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0年5月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4月23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4月23日
(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4月24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视频会议)
T-4日
2020年4月27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3日
2020年4月28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0年4月29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4月30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5月6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5月7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5月8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5月11日
(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5月12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中值)超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2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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