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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9-07-09
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11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66号文同意注册。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发行人证券简称为“福光股份”,扩位简称为“福光股份”,证券代码为68801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10。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7月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总量为3,88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26%,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5,358.1943万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9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6,04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9%。
  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26,253,958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10,96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1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福光股份”,申购代码为688010。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包括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 25.22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中证协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证协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证协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10,网上申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权限,且2019年7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500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7月10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9年7月12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7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19年7月12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证协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7,85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83.95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1,769.65万元。
  6、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7月3日(T-5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9年7月3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7月4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证协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7月5日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15:00前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路演(9:30-11:30)
  T-2日
  2019年7月8日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7月9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7月10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7月11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7月12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7月15日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7月1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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