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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08-03
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本行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持有的股份。
(三)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8.49元
(五)发行日期:2016年8月4日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A股发行后总股本:2,298,591,900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东贵阳市国资公司、贵州产业投资公司、遵义市国资公司、贵州神奇投资、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汇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贵阳银行股份,也不由贵阳银行回购其持有的贵阳银行股份,在本行第五次增资扩股中,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000万股,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贵阳银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贵阳银行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行1,084名持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行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所持本行股票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15%,五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持本行股票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50%,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本行股份;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行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持有本行股票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贵阳银行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贵阳银行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贵阳银行股份总数的50%。
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本行股份的4名新增法人股东承诺:自其作为贵阳银行的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贵阳银行的股份,也不由贵阳银行收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包括继承、赠与)受让本行股份的且股东名册变更日期在2012年5月30日后的27名新增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其所持贵阳银行股份登记在贵阳银行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贵阳银行股份,也不由贵阳银行收购该部分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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