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2
广西广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3.00亿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95%)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4.8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8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67,102.6239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广西电视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3)自其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其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广西对外文化传播中心、当代广西杂志社、广西日报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自2012年12月26日(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3、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增资股东钦州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龙胜各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柳城县广播电视局、灵山县广播电视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其中于发行人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认购的股份,自2012年12月26日(认购发行人增发股份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4、发行人发行前其余八十七家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