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2
江阴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09,445,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85%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4.64元
发行日期:2016年8月24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总股本为1,767,354,347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主要股东
本行全部17家法人股东均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其中,前五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持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按规定的其他持股员工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财金2010〔97〕号文)的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应当承诺:
①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15%,且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13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上述承诺,732名持股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中除1名外均已签署上述承诺(该名内部职工股东持股数为10.22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1%)。
(2)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特别承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的近亲属
所持股份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总数的50%。
4、其他股东
其余各股东所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