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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5-05-08
田中精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德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田中精机”,股票代码为30046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网下、网上发行。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1,668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18万股,占发行数量的61.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即65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39.0%;发行后总股本6,668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5月5日完成。去除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23%),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要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85,830万股。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3,210.5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56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申报情况”,请投资者务必仔细确认是否在有效报价投资者范围中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T日)9:30-15:00。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上述时间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
(3)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2015年5月11日(T日)8:30-15:00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并确保资金在2015年5月11日(T日)15:00之前到账。2015年5月11日(T日)8:30之前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61”。
(4)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网下投资者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5)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再次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况继续进行核查,网下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况或基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合理判断该等投资者或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所属的配售对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数量,或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2015年5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刊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8)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与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同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9)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前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5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5年5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6,500股。
(4)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5月13日(T+2)刊登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5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8日
2015年4月28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上网披露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7日
2015年4月29日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6日
2015年4月30日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
审核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T-5日
2015年5月4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15:00)
T-4日
2015年5月5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9:30-15:00)
T-3日
2015年5月6日 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
T-2日
2015年5月7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5年5月8日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5月11日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日
(申购时间9:30-15:00,缴款时间
8: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2015年5月12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配号
T+2日
2015年5月13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款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5月14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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