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4
永兴特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5,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1.74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5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0,000万股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兴江承诺:
“1、关于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减持股份公司股票的承诺
(1)在本人所持的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20%,且该等减持不得影响本人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
(2)在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发行人股东杨金毛、方建平、姚战琴和顾寄平承诺: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金毛另行承诺:
“1、在本人所持的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数量最高可达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所持股份的100%。
2、在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德春、周桂荣、杨辉、邱建荣和顾建强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