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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9-18
宇环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9月2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许世雄、许燕鸣和许亮,以及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彭关清、郑本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公司股东华腾一号、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浏阳信投、周晓红、邵爱玲、龙洋、高端元、何立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许梦林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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