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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7-09-20
威唐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0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www.stcn.comwww.stcn.comwww.stcn.comwww.stcn.com和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
  2、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017年9月22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3、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9月26日(T+2日)公告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拟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965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发行日期: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9月22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建鸿路32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0510-68561147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21-6882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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