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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6-08-24
陇神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2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陇神戎发”,股票代码为“30053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4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55%。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华龙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6年8月26日(T-4日)及2016年8月29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关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6、每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如同一机构出现多个报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该机构管理配售对象的最后一个报价为其最终报价。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应不少于140万股,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310万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时可以将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申购量全部剔除,也可以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购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购数量相同则按申购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直至剔除的申购量满足剔除比例。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相应剔除部分的,则以投资者报价情况在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记录顺序为准。上述被剔除的申购量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以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比例将不足10%。上述被剔除的申购量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申购量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剔除最高报价申购量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即为有效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少于10家,将中止发行并公告原因,择机重启发行。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10、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T日)9:30-15:00。2016年8月31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2016年9月1日(T日)的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9月1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1、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T日)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16年9月1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12、网下投资者缴款
2016年9月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6年9月5日(T+2日)8:30-16:00期间,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6年9月5日(T+2日)16:00前到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3、网上投资者缴款
2016年9月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2016年9月5日(T+2日)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4、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8月24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8月24日
周三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5日 8月25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向华龙证券提交资质
审核材料电子版(12:00前)
T-4日 8月26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8月29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T-2日 8月30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股票配售对象数量
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8月31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9月1日
周四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9月2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9月5日
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T+3日 9月6日
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9月7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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