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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5-04-17
江苏有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1、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9,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江苏有线”,股票代码为60095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步询价结束后,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7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59,7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4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65%。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4月15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5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6个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4月14日(T-1日)公布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4,452,0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106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45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60.35%的股票。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3,7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5、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了股票配售,并详细披露了获配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信息。根据2015年4月1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最终统计如下:
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5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6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本次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24,352,440万元,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4,452,000万股。上述投资者的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262,13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3,364,869,000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237,205,833,43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40816450%,配号总数为43,364,869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53,364,869。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59,7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4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65%。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鉴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45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60.35%的股票。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3,7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1.23902138%。
四、网下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投资者进行了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股数合计为4,452,000万股,其中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B类投资者(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和C类投资者(除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分别为1,890,000万股、1,638,000万股和924,000万股,分别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的42.45%、36.79%和20.75%;
2、A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2,985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50%,最终配售比例为0.15793651%;
3、B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2,388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40%,最终配售比例为0.14578755%;
4、C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597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10%,最终配售比例为0.06461039%;
5、A类、B类和C类投资者各自类别内部进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时精确到1股,剩余零股按照价格优先、申报数量优先和申报时间优先原则配售给相应的配售对象。最终,A类投资者零股15股分配给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投资者零股27股分配给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增利投资产品,C类投资者零股14股配售给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初步询价公告》事先披露的配售原则。有关配售结果明细请见附表。
五、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析师独立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方法,认为发行人合理价值估值区间为248.22~272.3亿元。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I63),截止初步询价截止日(2015年4月9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22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5-83387680
传真:025-8338771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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