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三环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三环集团”,股票代码为30040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39元/股,发行数量为4,6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1月25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67个配售对象中有66个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4年11月24日(T-1日)公布的《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55,5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29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243.68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1月14日(T-7日)公布的《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披露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4年11月2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1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5、根据2014年11月2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4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数量为155,5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为4,570,145万元;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并且未缴纳申购款,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周海虹
配售对象名称:周海虹
申报价格(元):29.40
拟申购数量(万股):1,000
无效申购原因:未进行网下申购并且未缴纳申购款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48.29倍,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243.68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4年11月2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1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配售。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和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将零股配售给报价时间早的配售对象(以在申购平台中排序为准)。
根据上述原则配售的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55,50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18,28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11.76%;年金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79,14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50.89%;其他投资者(C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58,08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37.35%。
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配售对象类型 获配比例 获配数量(股) 占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的比例
A类投资者 1.00658315% 1,840,034 40%
B类投资者 0.20343467% 1,609,982 35%
C类投资者 0.198% 1,149,984 25%
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分析师独立出具的三环集团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方法,认为发行人市值的合理区间为130-145亿元。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11月19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0.11倍。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获配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5,301.82万元,包括:
承销费用:4,055.82万元
保荐费:40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328万元
律师费用:158万元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297万元
材料制作费:13万元
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初费:50万元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银河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3574565,66568716
传真:010-665683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