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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4-12-02
凯发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凯发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70万股,网上发行1,530万股,发行价格为22.34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44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凯发电气”,股票代码“300407”。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0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日
3、股票简称:凯发电气
4、股票代码:30040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8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⑴、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6月3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发行后股份总额的4%,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⑵、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伟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6月3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发行后股份总额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的170万股股份和网上发行的1,530万股股份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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