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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4-12-02
三环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60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6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4,140万股,发行价格为29.3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45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三环集团”,股票代码“300408”;本次公开发行的4,60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日
3、股票简称:三环集团
4、股票代码:30040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2,88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6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⑴、公司控股股东三江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三江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三江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万镇及其关联方张若华、张若香和林子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张万镇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张万镇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⑶、公司除张万镇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⑷、除张万镇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近亲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本人近亲属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本人近亲属董监高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近亲属董监高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本人近亲属董监高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⑸、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他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9、本次上市的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除上述7、8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4,600万股新增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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