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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林科技IPO未获通过:2016技术服务收入增长合理性遭质疑
2017-05-18
城林科技IPO未获通过:2016技术服务收入增长合理性遭质疑
证监会网站今日晚间披露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林科技”)IPO申请未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城林科技是一家声环境治理整体方案提供商,其经营范围包括环保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安装服务、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咨询;A级钢制隔音防火门,非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等。
  据招股书披露,城林科技拟在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334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334万股。计划募集资金3.37亿元,用于降噪设备及系统研制项目。城林科技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
  发审委会议对城林科技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业绩方面,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2,698.44万元、2,312.14万元、2,864.10万元,发行人实现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661.61万元、377.92万元、1,202.2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85.21%、100%、98.41%,售后服务费分别为561.96万元、619.03万元、670.15万元,2016年发行人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技术服务收入,2016的技术服务收入较2015年增长800多万元。
  发审委表示,城林科技需解释说明2016年度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安装服务和维修服务占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并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度售后服务费与服务收入的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的部分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拆卸、除锈、安装、清理等,城林科技需说明上述服务投入的成本和归集情况;另外,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毛利率比较高,主要是在已经研发形成的各种设计图纸、方案等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研发过程中的费用已经在当期费用化。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关于技术服务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的配比原则,并说明对服务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招股书显示,2016年城林科技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为1,183.10万元,毛利率为98.41%;其他产品收入的毛利为513.21万元,毛利率为52.13%。发审委表示,公司需说明2016年度技术服务和其他收入各前两名合同对应的发票开具、收款情况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北京华宇埃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航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司性质、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渊源;技术服务收入2017年度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作为保荐代表人的国信证券需说明对北京华宇埃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航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交易的核查过程,并对技术服务收入、其他产品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另外,国信证券还需进一步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毛利率的分析是否考虑了技术服务收入的影响,对影响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因素是否已充分披露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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