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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5-22
卫光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新股2,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后结合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8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控股股东光明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若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武汉研究所承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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