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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5-22
智能自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25%,且不超过3,056万股。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司承担的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和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等共同决定,不超过3,056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900万股,也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3)若本次进行老股转让,则发售老股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5月23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224万股(假设新股发行3,056万股,最终新股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和沈剑标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股东天亿信公司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孟少新、陈彦、李耀武、李春喜、孙明东、杜学军、吴畏、沈剑飞、仲佩亚、张煜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书军承诺:自无锡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无锡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无锡智能回购上述股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无锡智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无锡智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5、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无锡智能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无锡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今后从无锡智能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无锡智能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无锡智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无锡智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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