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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12-04
通源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通源环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183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代码为“N7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通源环境”,扩位简称为“通源环境”,股票代码为“68867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79”。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292.241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168.9675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6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89.3799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8.2500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12月8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承销管理办法》、《承销业务规范》、《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元证券科创板IPO投资者申购系统(https://ecm.gyzq.com.cn:8890/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完成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信息录入及相关核查材料上传工作。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特别注意:一、(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12月2日,T-8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11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5.6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0年12月16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13、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年12月4日
  T-6日
  周五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0年12月7日
  T-5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2020年12月8日
  T-4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2020年12月9日
  T-3日
  周三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2020年12月10日
  T-2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20年12月11日
  T-1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20年12月14日
  T日
  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2020年12月15日
  T+1日
  周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2020年12月16日
  T+2日
  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2020年12月17日
  T+3日
  周四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0年12月18日
  T+4日
  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2020年12月14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10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15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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