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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12-08
中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不超过2,494.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01%;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3.89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2月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97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徐伟承诺
1、本人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36个月的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二)隆基股份、张明华等其他股东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签署日期: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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