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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0-12-03
中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9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0〕3184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伟股份”,股票代码为“30091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69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6,965.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39.4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569.7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8,800万元;其他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569.70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46.1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11.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和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0年12月1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12月7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华泰联合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2月10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0年12月9日(T-2日)刊登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2,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2,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4.8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2020年12月1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2月10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2020年12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3)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4)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5)委托他人报价;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0)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11)未合理确定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12)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3)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5)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6)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7)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8)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2月3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12月3日
(周四) 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招
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12月4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2月7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12月8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T-2日
2020年12月9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12月10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2月11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2月14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2月15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12月16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2月17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1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将于推迟申购后的申购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6、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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