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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09-30
前沿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前沿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99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6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23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前沿生物”,扩位简称为“前沿生物”,股票代码为68822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2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8,99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1%。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837.2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占发行数量的76.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09.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占发行数量的19.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10月12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引》、《承销业务规范》和《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瑞银证券电子发行系统(https://www.ubs.com/cn/sc/ipovet或https://ipo.ubssecurities.com:8443/ipoht/)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6个月,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资格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0月15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2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2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3,4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3,4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73%。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席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报的2020年9月28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10月12日(T-4日)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瑞银证券电子发行系统提交给联席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资产证明材料指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投资者以自有资金申购的,以2020年9月28日(T-8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通过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进行申购的,以2020年9月28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提示二: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对审慎报价和资产规模作出相关承诺,并如实填写截至2020年9月28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3,4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8、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0年10月2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9月30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9月30日)
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10月9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0月12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10月13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0年10月14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10月15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0月16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0月19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0月20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10月21日)
周三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0月22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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