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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0-10-12
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五)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限售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谭秀连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长江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京、秦明、赵勇、靳虹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裴林英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承诺:
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7、公司股东田辉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8、公司股东秦伟、王克杰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9、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霍尔果斯投资合伙人,在履行其所做承诺的同时,本人另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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