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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20-09-30
澳弘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731,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1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澳弘电子”,股票代码为“60505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澳弘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5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35,731,000股,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为21,43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4,292,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不超过142,923,950股。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9月25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2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18.2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元,扣除发行费用59,593,419.66元(不含税)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1,782,710.34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0年9月22日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0月9日(T日),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8.23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5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T日)09:30-11:30、13:00-15:00。②2020年10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0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14,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20年10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0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10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10、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4,460.6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3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07%,主要系2018年进行了同一控制下合并所致。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为39,446.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9%;净利润为6,085.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0.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6%。根据现有订单量、存货库存数量、产品生产及交付计划,经公司测算2020年1-9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57,900万元至63,400万元,同比下降8.34%至上升0.37%;净利润区间为8,100万元至8,700万元,同比下降8.68%至1.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800万元至8,400万元,同比下降8.21%至1.15%。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20年9月2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6日
2020年9月23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9月24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20年9月25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通过电子
平台9:30-15:00)
T-3日
2020年9月28日
(周一) 对网下投资者提交
材料进行核查
T-2日
2020年9月29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20年9月30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0月9日
(周五) 网下申购日(申购
时间9:30-15:00)
网上申购日(申购时间9:30-
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0月12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0月13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
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T+3日
2020年10月14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0月15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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