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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0-09-29
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6号文予以注册的决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广联航空”,股票代码为“30090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5,25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1,02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25%。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944.8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6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9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T-3日)的0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报数量等信息。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5、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0月1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中信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7、综合考虑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万股。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9、剔除上述最高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有效报价是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1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未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的乘积足额缴纳认购款,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违约相关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0月1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T日)的09:30-15:00。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10月15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2020年10月19日(T+2日)缴纳认购款。
1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T日)09:15-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0年10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10月1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15、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6、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9月29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9月29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9月30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当日17:00截止)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0月9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3日
2020年10月12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为09:30-15:00)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0年10月13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日
2020年10月14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0月15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0月16日
(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0月19日
(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
《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至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
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10月20日
(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0月21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1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同时,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在推迟后的申购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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