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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0-08-18
中芯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开证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2、根据发行人授权,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在2020年8月14日前,海通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3、根据《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海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0年7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284.3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
4、自中芯国际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14日),发行人股价均高于发行价格27.46元/股,因此海通证券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中芯国际股票。
5、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量为168,56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6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0年8月14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25,284.3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93,846.3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6.2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6、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7.46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5,284.30万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4,306.88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4,628,712.52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01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71,45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51,56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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