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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08-17
芯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1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芯原股份”,证券代码“688521”;公司A股股本为48,319.288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4,274.5401万股将于2020年8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8月18日
(三)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四)扩位简称:芯原微电子
(五)股票代码:688521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83,192,883股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8,319,289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2,745,401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40,447,482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48,319,2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104,64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43%。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芯原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VeriSilicon Limited、香港富策、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小米基金、共青城时兴、嘉兴海橙、共青城原厚、共青城原德、VeriVision LLC、Wayne Wei-MingDai(戴伟民)、国开科创、共青城原天、隆玺壹号、共青城文兴、共青城原道、共青城原酬、共青城原勤、共青城原载、共青城原物和共青城原吉限售期36个月,其余股东限售期12个月。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1,557,228股,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招商资管芯原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1,547,414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227个,所持股份数量为2,469,24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60%,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46%。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科创板上市规则》2.1.2中的第(四)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38.53元/股及发行后总股本48,319.2883万股测算,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186.17亿元,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S00051号),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3,991.46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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