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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悦护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0-08-19
豪悦护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总量不超过2,667万股,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8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朱威莉和李诗源分别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同时,李志彪和朱威莉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分别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2、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薛青锋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于承诺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3、公司股东希望众创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企业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同时,希望众创的合伙人李红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在希望众创的合伙人(除李志彪和朱威莉)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闵桂红、陈昶、汪晓涛、钟磊、曹凤姣和虞进洪还分别承诺:
(1)若本人于承诺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4、公司股东温州瓯泰、奥康投资分别承诺:
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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