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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0-01-14
博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1,736.6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34.6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月1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6,94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均、曾宪之、王凯、刘晓勇、张彩虹、刘志勇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刘家龙、陈龙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博航投资、博望投资、博展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利佰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以上人员或企业还承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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