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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19-11-04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19]1922号文,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3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中国电研”,证券代码“688128”,其中5,000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
三、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一)上市地点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
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四、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
五、股票简称
综合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确定公司股票简称为“中国电研”,扩位简称为“中国电器研究院”
六、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为688128。
七、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4,500,000股。
八、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0,000,000股。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5,477,849股。
十、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9,022,151股。
十一、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的数量为2,128,791股。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情况作出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其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承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凯天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其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正泰电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其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建信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持有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秦汉军、章晓斌、陈伟升、权良军、孙君光和陈传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其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其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六)发行人全体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自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其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其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267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93,360股,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五、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六、上市保荐机构
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为: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达到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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