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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6-07
广州酒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6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40,399.62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的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进行股份减持,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
2、发行人18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4、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暨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批复》(粤国资函[2015]440号)批复同意,并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发行人国有股,全国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广州市国资委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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