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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10-17
塞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1,274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274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数量: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6.91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0月19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094万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上市前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减持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天沐君合、传化控股、南京蔚蓝、厦门昭丰、SPILLO LIMITED、上海合睿众、海口林沐、上海朴山分别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武汉塞力斯股份,也不由武汉塞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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