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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6-10-20
东方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东方中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东方中科”,股票代码为00281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8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3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2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66%。
4、只有本公告中相关条件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欲参与网下发行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报价以及拟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应不少于4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400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71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月27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10月27日(T-1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及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网下申购。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T日)。网下、网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网上发行。
9、网下投资者应于2016年11月1日(T+2日8:30—16:00)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违约投资者将被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0月20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6年10月20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6年10月21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
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T-4日
2016年10月24日(周一)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12:00截止)
T-3日
2016年10月25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
网下投资者核查
T-2日
2016年10月26日(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
拟申购数量
T-1日
2016年10月27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10月28日(周五) 网下申购日(9:30-15:00),无需缴款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无需缴款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6年10月31日(周一)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T+2日
2016年11月1日(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网下投资者划付认购资金
(8:30—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中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有
足额认购资金
T+4日
2016年11月3日(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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