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16.67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8月1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张建华、崔治祥、唐钦华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我们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己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我们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1%-25%(含本数);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要求交易所对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均以不影响谢乐敏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地位为前提。
2、股东无锡楚祥、堆龙楚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50%-100%(含本数);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20个交易日成都深冷股票平均价格的90%。
3、股东宋益群、成都盈信和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
4、股东简阳港通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
简阳港通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简阳港通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1%-25%(含本数);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5、邹磊、李立清、刘应国、夏志辉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
6、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刘应国、马继刚、曾斌、张军、谭群声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马继刚、曾斌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我们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根据相关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何洪、马继刚、曾斌,若分别通过其持股平台无锡楚祥和/或堆龙楚祥、成都盈信和减持发行人上市时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作为本公司董事程源配偶袁瑞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己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程源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程源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