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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4-11-21
雄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00万股。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3.16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11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三瑞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和其夫人徐可蓉女士、兄长张华军先生及雄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轻机控股、睿星投资、孙友元先生及章霖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股东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发行人控股股东三瑞科技,以及通过轻机控股、三瑞科技、雄才投资、睿星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雄韬电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予聘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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