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康德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5,26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50元
网上发行日期:2016年11月9日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1,029.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张伟先生及其近亲属郑文华女士(郑爱平的妹妹)、孙淼先生(郑文华的配偶)和郑成华先生(郑爱平的弟弟)均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股东建银国际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除建银国际医疗保健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外的他人管理本公司(或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宏益投资、张江高科、旭鑫投资、紫晨投资、广东南医投资、利捷投资、宏源汇富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张宪淼先生、张维鑫先生、王彩亮先生、薛丽娟女士、方剑宏先生作为股份公司董事、高管承诺:除了股东锁定期外,另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申报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管张宪淼先生、张维鑫先生、王彩亮先生、薛丽娟女士、方剑宏先生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