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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4-30
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614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吉贝尔”,扩位简称为“吉贝尔药业”,股票代码为68856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566。
截止2020年4月2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5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673.54万股,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694.16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01.03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54.295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4.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6.7354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27.494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5%;网上发行数量为1,191.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4,019.244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4月28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6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3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2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5.8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30.4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9.6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40.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39.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5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吉贝尔”,申购代码为“688566”。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23.69元/股,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0年5月8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吉贝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566”,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020年5月6日(T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11,5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4月2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0年5月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0年5月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0年5月8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23.69元/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4月29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0年5月8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0年5月8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0年5月8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5月12日(T+4日)刊登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4)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5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0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6、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4月23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4月23日(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4月24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4日
2020年4月27日(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3日
2020年4月28日(周二)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战略投资者
缴纳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20年4月29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
可申购股数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4月30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5月6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5月7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5月8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5月11日(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5月12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如因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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