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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20-04-30
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94,592,9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晶科科技”,股票代码为“60177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8077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4,592,922股,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16,215,92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8,377,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4月27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39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517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58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3.017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截至2020年4月2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6.59倍。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3.3967倍,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5844倍,均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发行人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3,980.45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24.43%;发行人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2,870.02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19.22%;发行人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9,865.58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14.35%。发行人预计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97,083.76万元至107,821.45万元,同比增加约53.55%至70.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6.49万元至-5,907.83万元,同比增加约11.62%至25.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9.80万元至-4,298.12万元,同比减少约4.31%至增加13.95%。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业绩下滑相关风险。
2020年1-3月财务数据为发行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598,371,069.14元,扣除发行费用181,614,078.22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500,000,000元。
7、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0年5月6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5月6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4.37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1,30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5月6日(T日)9:30-11:30、13:00-15:00。2020年5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4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0年4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5月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5月8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5月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9、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4月23日(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
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4月24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4日
2020年4月27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日
2020年4月28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
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2日
2020年4月29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网下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4月30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5月6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5月7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5月8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5月11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5月12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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