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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0-04-03
万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4,3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4月15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3,36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养生堂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钟睒睒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邱子欣、李益民、高永忠、李莎燕、赵义勇、赵灵芝、叶祥忠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4、担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丁京林、吴燕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5、公司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
  6、公司控股股东养生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钟睒睒,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邱子欣、李益民、高永忠、李莎燕、赵义勇、赵灵芝、叶祥忠,担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丁京林、吴燕霞,及上述股东之外的公司1%以上股东洪维岗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其他规定的,则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实施减持。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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